禁止!安庆一地最新发布
近日太湖县人民政府发布太湖县人民政府令政府令13号太湖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,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并按照安庆市《关于应对严峻形势突出抓好“防打保”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庆办明电〔2019〕79号)文件精神,特颁布如下禁令:一、禁火时间:2025年10月1日-2026年5月10日。二、禁火区域:太湖县所辖森林、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的区域:三、禁火期内,禁止在禁火区域从事下列行为:(一)携带火种进山;(二)私设电网;(三)烧纸燃香、燃放烟花爆竹;(四)私自炼山、烧秸秆、烧田埂地坝、烧灰积肥;(五)野炊、吸烟、火把照明、放孔明灯;(六)其他可能诱发森林火灾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;四、太湖县是安徽省重点森林防火区,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,禁火期内,在105国道以北区域内禁放烟花礼炮。五、法律责任:凡违反《太湖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》规定的,由有关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》相关规定,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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