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影
				发表于 2009-6-14 22:37:41	
					
					fmhust
				发表于 2009-6-14 23:25:30	
			
		把楼梯封了,不让他上楼不就可以了/em46/				
					max-hh
				发表于 2009-6-14 23:28:14	
			
		对楼上的无语				
					草图图
				发表于 2009-6-14 23:35:52	
					
					ybl
				发表于 2009-6-14 23:43:43	
			
		找物业部门呀。				
					钢铁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00:26:20	
			
		这种事只能协商解决了。按规定,楼顶不属于任何一家独有,而是属于公摊。但也确实存在装了太阳能,导致楼顶漏水的情况。双方都有理,不好办啊。不过一般来说,当事双方商量后能都解决好的,真要碰到拗人。那就麻烦点了。				
					ccgwxj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08:32:18	
			
		楼顶不属于任何一家独有,属于公摊。你只管装好了!当然你也得注意不要把人家房子搞漏了。				
					妙可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09:38:56	
					
					恒亮装饰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11:22:00	
			
		楼上说得对 打天天直播。 这种公务员素质也太差了。				
					江上风清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14:25:08	
					
					爱呆十字绣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14:52:53	
					
					江上风清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14:57:13	
					
					江上风清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15:00:31	
					
					卡喏亚衣柜
				发表于 2009-6-15 17:03:23	
					
					困惑的买房人
				发表于 2009-6-16 20:46:22	
					
					8801
				发表于 2009-6-16 21:08:17	
					
					江湖刀客
				发表于 2009-6-16 21:29:55	
			
		 本帖最后由 江湖刀客 于 2009-6-16 21:31 编辑 
和是不是公务员没有关系的,楼顶好象不是公摊面积,公摊,公用,共有等的概念,在物权中有严格的界定,在民法中也是以主要利害关系为依据事实来判定,楼顶没有公共的通道可以上下,从客观上楼下的安装太阳能必然要打扰顶层住户,而且太阳能也不是必然的设备,楼面的主要功能是顶层用户的附件,在设计上也没有承重的主观要求,而且顶层的防水隔热没有听说过有楼下的用户分摊的事。顶层的楼面界定为公用是从产权出发的,便于管理,而事实上管理大多是从利害关系出发由顶层的用户来行使,从客观上说顶层用户不同意那就是不行。只一句话,顶层住房是他的私有财产,而在法律上合法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!!!楼下的走哪条路上呢??!!				
					江湖刀客
				发表于 2009-6-16 21:36:12	
			
		公摊公用共用的地方,在小区和楼房中用很多的地方,比如小区的公共设施,共有的墙体啊!楼下的承重墙都是的,那楼下的装修在上面打孔也是不行了!!!但管理还是以室内的所有人为主,小区的公共设施有物业和街道等。不过中国的管理还是不到位。真的要严格了那什么事都好办了。				
					江上风清
				发表于 2009-6-17 10:15:15	
					
					海明月
				发表于 2009-6-17 12:00:42	
			
		好好商量吧,顶楼有顶楼的苦衷。我那装太阳能的把顶上瓦片踩碎不少,找物业物业管不了,找邻居邻居也觉得冤枉。可真正漏水了到底谁来负责呢?				
					多乐士漆油
				发表于 2009-6-17 20:40:00	
					
					zzz3715
				发表于 2009-6-18 10:41:10	
			
		楼顶归全体业主所有!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				
					欧神诺
				发表于 2009-6-18 18:41:37	
					
					林℃
				发表于 2009-6-20 19:55:15	
					
					小^^潘
				发表于 2009-6-22 08:55:36